满庭芳小区维修更新改造工程招标(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满庭芳小区建筑面积113200平方米,住宅和非住宅747户。目前小区内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毁严重需进行维修改造,根据市政府文件规定需对小区维修更新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比选)。招标(比选)项目为:
1.屋顶漏水,42户,约为781.56平方
2. 外墙、飘窗渗水,173户。
具体工程量及项目特征要求见附件:(南充市嘉陵区满庭芳房屋维修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
质量目标:达到现行国家行业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60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证照齐全,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三级以上承包资质复印件(盖鲜章),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鲜章),并在人员、技术、管理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经营业绩优异。投标人须提供维修更新改造工程业绩清单及档案资料(标明:小区名称、维修项目、地址、证明人、联系电话并附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盖鲜章)。
三、基本要求
1、投标文件资料不予退还。
2、投标文件弄虚作假者取消评标资格。
3、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中标单位全额垫资。
4、参与本次招标(比选)的单位需提供工程造价机构编制的工程预算报告,应具有工期、安全、质量等保证措施。
5、工程量等资料由业主委员会提供(业委会须制作屋顶、外墙补漏住户详细清册,施工时由业主核实签字确认)。
6、本次工程按实际施工量结算。由审价机构参照四川省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标准及市场价进行审价,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根据审价结果拨付维修费用。
7、投标人持本公告(需盖公章)和密封的投标资料到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报名。
四、纠纷的处理
在比选招标活动中,如遇评标小组成员不按评分要求评标须作废票处理;小区须重新选定评标委员按程序重新评标;若再次废标,须由维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重新评标。在工程实施中,若遇业委会换届或不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业主不履职等原因致使维修工程无法按期实施或难以竣工验收的,物业小区可重新成立业主代表小组履行申请人职责并组织实施或经管理机构聘请工程造价机构或监理机构现场竣工验收并取证,经审价机构出具审价报告后拨付工程款。若因审价金额或工程量存在异议的纠纷,维修企业需先向业委会或相关业主提出书面申请,再由维管中心组织工程造价机构、业委会、现场鉴证小组成员进行现场复核确认,由审价机构出具审价报告后予以拨付。若再有异议,维修企业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五、本公告在南充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
六、报名及招标(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4日至10月19日下午5时30分。
七、文件递交地址: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市政府新区4号楼市房管局308室)
八、业委会联系人:蒲先生
联系电话:13990838375
维管中心联系人:张先生 刘女士
联系电话:2666583
满庭芳小区业委会
二O一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