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房屋维修资金“业主决策,政府监督”要求,深入推进房地产管理业务全面从严监管,市房地产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今年国家审计署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审计整改要求,针对我市房屋维修资金维修事项多、价格弹性大、审核把关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等问题,以完善内控机制、防范廉政风险、创新管理机制为目标,强化对全市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等事项的监督管理,提出房屋维修资金使用拨付前置审核意见,为老百姓管好用好房屋“养老金”,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市房地产管理局在认真研究思考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要求我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一定要做到“五个严格”,切实把牢、管好房屋维修资金“钱袋子”。一是严格审核原则。从贯彻落实国家住建部165号令和审计署的整改要求出发,房屋维修事项必须从严控制,厉行节约,杜绝挪用、套取、骗取维修资金;必须统筹管理,分口负责,资金使用与审核相分离;必须优化流程,分级授权,谁审核(批)谁负责。二是严格审核内容。重点关注房屋维修需求是否必要和可行;资金使用方式、程序、列支渠道等事项是否合规;材料、劳务、维修的质量和价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性价比是否最优;公开选择的房屋维修企业是否符合相关资质等。三是严格审核流程。按照“审用分离”的内控要求,业主根据规定提出资金使用方案和维修项目需求,市房地产管理局从维修资金归集情况、资金预算、招标监督、内控机制等方面,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查阅资料、电话及网络询价比价、市场调研等方式,对维修事项进行独立前置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小区业主决策参考。将政府监管和社会第三方机构审核有机嵌入房屋维修事项审批流程,充分发挥政府监督与社会机构审核共同把关作用。四是严格审核权限。市房地产管理局积极引导鼓励小区业主委托物业公司,提前编制年度房屋维修计划,业主一次性表决后,由物业公司在本年度分步申请实施。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临时紧急维修事项,需由社区、街道先行审核把关,再报市房地产管理局具体负责的下属单位—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备案。列入年度计划内的事项,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严格按照开支规模,设定分级审批权限,规定金额10万元以上的房屋维修事项,必须经业主签字同意后,按照规定要求挂网公开招标选择维修施工企业。五是严格审核纪律。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市房地产管理局各项制度要求,坚持公平、公正、无私,审核意见一般由业主委员会签字认可和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核后,专户银行才可拨付资金。重大事项集体研究,任何人不得徇私,不得随意对外泄露审核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市纪监委驻市环保局纪检组和市房地产管理局内控委监督。
2014年以来,已完成市本级400多个维修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审减率平均达到12.3%,审减金额89万元。“审用分离”机制的建立,不仅推动我市房屋维修项目规范管理、压实价格、节约费用,更有效提升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有力助推了机关内部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透明化,完善了内控机制,实现了管理创新。下一步,市房地产管理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发挥主观能动性,守正创新、主动作为,在内控机制和治理能力建设上,积极探索、大胆尝试、抓深抓实、务求实效,不断推动我市房地产事业高质量发展。( 朱春)